

本標準僅適用于測定試樣表面完全浸沒于液體化學試劑的情況。
這一方法可能不適用于塑料試樣的局部沒泡或間歇式蘸濕。 
所有的固體塑料如模塑或擠出成型塑料、板材、管材、棒材或度大于0.1mm的片材。不適用于多孔塑料材料。
優先選用的浸泡時間為:
短期試驗:24 h;
標準試驗:1周;
長期試驗:16周
若需要采用其他的浸泡時間,如要求以時間為變數進行試驗,或要求作出直到達到平衡時的曲線,建議從下列標準等級中選用漫泡時間:
a)1h,2h,4h,8h,6 h,24 h,48 h,96 h,168 h;
b)2周,4周,8周,16周,26周,52周,78周;
c)1.5年,2年,3年,4年,5年。 
試樣的形狀和尺寸根據塑料本身的形狀(片材、薄膜、棒材等),性質以及浸泡后的試驗項目(質量尺寸、物理性能)而定,試樣可以具有各種各樣的形狀和尺寸。
試樣可直接模塑成型,也可機械加工成型。在機械加工中,表面應精加工,試樣的加工表面應非常光潔,但不得造成炭化痕跡。
優先選擇試樣尺寸為60mmX60mm其度取決于塑料的類型
對于熱塑性塑料,推薦選擇厚度為10mm~11mm
對于模塑混合物樣品尺寸按照GB/T17037.3一2003的規定;
對于半成品材料,試樣應優 
乙酸
丙酮
氫氧化銨
氫氧化鈉
苯胺
檸檬酸
乙醚
蒸餾水
鹽酸
過氧化鈉
甲苯
煤油
礦物油
橄欖油
清洗劑
石油等